2024年5月9日,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發布了關于制定輕型車輛自動緊急剎車系統(AEB)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的最終規則通報。這一規則旨在通過對車輛自動緊急剎車系統的標準化要求,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該規則將于2024年7月8日生效,相關標準的符合性要求將于2029年9月1日實施,而小批量制造商或屬于分階段制造車輛的最終階段制造商生產的車輛最晚于2030年9月1日實施。本文將詳細解讀該規則的四方面要求及其對相關企業的影響。
1.1 車輛配備AEB系統
根據最終規則,所有輕型車輛應配備AEB系統,當車速在10km/h至145km/h之間時,系統能夠通過視聽形式向駕駛人員提供前方碰撞預警。預警系統的相關組件要求明確,確保預警信息的及時和有效傳達。此項規定的目的是在駕駛員未能及時發現危險時,AEB系統可以提供及時的警示,從而減少碰撞事故的發生。
1.2 自動剎車功能
AEB系統不僅提供碰撞預警,還在兩種特定情況下進行自動剎車。當車速在10km/h至145km/h之間即將與前車發生碰撞時,或者車速在10km/h至73km/h之間即將與行人發生碰撞時,AEB系統應自動執行緊急制動操作。這一規定旨在減少前車追尾事故和行人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交通的整體安全性。
2.1 測試程序標準
新的安全標準明確了AEB系統的測試程序,要求系統能夠防止車輛與測試用的前車或行人測試設備發生碰撞。測試程序對測試參數有明確的定義說明,包括行駛速度、測試場景等。例如,行駛速度達到100km/h的前車碰撞測試有三個場景,行人碰撞測試有四個場景。通過嚴格的測試標準,確保AEB系統在各種實際道路條件下都能發揮其功能。
2.2 錯誤激活測試
規則中包含兩項錯誤激活測試:一是車輛行駛到鋼槽板上,二是車輛行駛通過兩輛平行停放的車輛之間。在這些情形下,AEB系統不得銜接制動器導致制動量超過特定的允許值。這一規定的目的是防止AEB系統在非緊急情況下誤激活,從而影響駕駛員的正常駕駛操作。
3.1 持續檢測和告知功能
車輛必須持續檢測AEB系統的故障情況,包括傳感器障礙導致的性能下降。系統故障時,必須告知駕駛人員AEB系統無法滿足擬定的最低執行要求。這一規定確保駕駛員在AEB系統故障時能夠及時知悉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因系統故障導致的安全隱患。
3.2 維護與保養
相關企業需要制定詳盡的維護與保養計劃,確保AEB系統的正常運作。定期檢測和維護傳感器、控制單元等關鍵部件,及時排除潛在的故障風險,保證AEB系統在車輛使用壽命內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4.1 技術法規跟蹤研究
海關提醒相關出口企業要加強對國外技術法規和標準的跟蹤研究,及時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法規要求。這不僅有助于企業快速響應法規變化,還能在市場競爭中占得先機。特別是對于新標準關于前方車輛和行人碰撞測試的具體場景要求,企業應及時跟進并更新測試方案,確保產品符合最新的安全標準。
4.2 提前應對措施
出口企業需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提升產品的安全性能。一方面,可以通過技術升級和改進,提高AEB系統的性能;另一方面,可以與國際專業檢測機構合作,確保產品在出口前通過嚴格的檢測認證,符合進口國的安全標準要求。
NHTSA的新規無疑對提升道路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而相關企業需及時了解并遵守這些標準,以確保產品的合規性和市場競爭力。希望本文能為您提供有價值的信息,助力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原文公告: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 Automatic Emergency Braking Systems for Light Vehicles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7705號-2 滬公網安備310115020099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