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經濟聯盟(EAEU)在其最新的咨詢文件中,提出了對現行食品安全技術法規(TR CU 021/2011)的一系列修訂建議。以下是修訂草案的關鍵內容概覽:
1、合格評定程序的制定:歐亞經濟聯盟理事會決定建立經過批準的合格評定形式、方案和程序。這是為了統一標準化合格評定過程,確保食品安全與合規。
2、生產批次的具體定義及評定時限:新規明確了生產批次的定義,并要求制造商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依據申請人提交的貨運單據進行合格評定。
3、法規生效前的食品銷售:即使法規經過修訂,但在法規生效前生產且在保質期內的食品,仍需符合本標準要求的技術法規或聯盟技術法規規定,并可繼續銷售至保質期到期,除非有監管機構的特別要求。
4、食品識別規則:食品的識別方法將包括產品名稱、目視檢查、感官特征和分析方法等,以確保食品的正確分類和辨識。
5、標簽內容要求的更新:新規定增加了標簽內容的要求,包括制造商信息、食品名稱、用途、識別碼(條形碼或二維碼)、生產日期、儲存條件和保質期以及批次信息。
6、生產企業的注冊及檢查:對于動物源性食品的生產企業,新規定詳述了國家注冊所需的文件以及檢查批準的具體要求。
7、食品合格評定的詳細規則:這涉及到對食品進行抽樣的規則,包括符合性聲明、國家注冊以及獸醫衛生檢查等環節。
8、國家注冊程序的規定:特殊食品(如嬰兒營養食品、飲用水和特殊膳食食品等)以及新食品的國家注冊程序也將得到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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