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國農業部正式公布了《關于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水果條件的通知》。這一通知詳細列出了《泰國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為中國出口至泰國的水果制定了一系列明確的入境條件和要求。同時,該通知也對《泰國農業部關于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水果條件的通知》進行了全文公布,中英雙語版本方便各方閱讀。
隨著兩國水果貿易的持續增長,泰國農業部采取這一措施,旨在確保24種從中國進口至泰國的水果的貿易流程可以順利、安全地進行。為此,所有參與水果出口業務的企業需要高度重視此次政策變化,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并確保產品的安全與質量。
特別是,出口企業應當積極建立和完善水果的出口溯源體系。這不僅可以確保產品質量,還能有效追蹤產品的生長、加工和運輸過程。此外,企業還需加強對水果生長期間潛在有害生物的監測和防控工作,確保水果在運輸過程中不受到這些有害生物的侵害。
此外,所有輸往泰國的水果果園和包裝廠必須完成注冊登記,并確保包裝和運輸條件都符合泰國農業部的要求。對于包裝材料,要確保它們不僅能夠保護水果免受損壞,還能滿足泰國的入境標準。
泰國農業部特別強調,海關將進一步加強對出口水果的檢疫工作。這意味著,所有出口的水果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檢疫,確保它們不帶有泰國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例如活體昆蟲、土壤、沙子、其他植物部分或可能攜帶有害生物的其他物質。
為了確保出口水果的質量和安全,海關將根據《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按照泰國的通知要求為出口水果出具植物檢疫證書。此外,海關還會結合各種輸往泰國的水果品種和運輸方式,為證書注明相應的附加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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