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國的進出口貨物管理并確保統一性,海關總署近日發布了一個重要公告,對"導熱液體”商品的歸類進行了明確規定。
一、新的歸類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52號公布)的相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采納世界海關組織協調制度委員會關于"導熱液體”商品歸類的意見,并將其轉化為我國的商品歸類決定。這一新的歸類決定已在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31號中正式公布,并附有詳細的歸類決定附件供大家參考。
二、舊的歸類決定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關于"芐基甲苯和苯基苯乙烷混合物”的商品歸類決定(歸類決定編號Z2010-0006,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15號發布)將隨著新決定的發布而失效。這意味著,所有涉及這類商品的進出口活動,都需要按照新的歸類決定進行操作。
三、執行時間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31號中關于"導熱液體”商品歸類的新決定,將自公告發布之日2023年10月11日起正式執行。各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了解和掌握新的歸類決定,確保進出口活動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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