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食用動物脂肪的衛生安全,智利農業部于2023年8月28日發布了修訂提案,明確了進口食用動物脂肪的衛生要求。以下為主要內容概述:
脂肪如來源于牛、山羊、綿羊,并且不是來自WOAH認定的口蹄疫非疫區國家,那么該產品必須接受中心溫度至少70度以上、持續30分鐘的熱處理。
對于豬脂肪,如果其來源不是WOAH認定的古典豬瘟和非洲豬瘟非疫區國家,同樣需要該脂肪經過中心溫度至少70度、持續30分鐘的熱處理。
如果食用動物脂肪所采取的處理方式并不符合上述要求,出口國必須在其官方衛生證書上詳細描述實際的處理方式,并聲明該處理方法可以有效殺滅可能存在的動物病毒。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修訂提案目前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相關方可以在2023年10月30日前提交反饋。這一新的衛生要求旨在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確保消費者食用的動物脂肪產品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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