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業的快速發展讓消費者對食物多樣化的需求日益增長,傳統食品原料已無法滿足現代消費者的胃口。于是,新食品原料成為了食品行業的新寵兒,但其進口合規要求對外貿從業者來說卻是一大考驗。別擔心,本文將用輕松有趣的方式為您拆解進口新食品原料的合規要求,讓您從容面對這些復雜的規定。
隨著我國新食品原料管理制度的變革,新食品原料的定義也經歷了一些變化。簡單來說,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國無傳統食用習慣的以下物品:
對于想要進口這些新食品原料的企業來說,了解這些類別至關重要。更多詳情請訪問新食品原料查詢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標簽標識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例如,以“人參”為例,標簽中應標示其準確身份“人參(人工種植)”。
如果產品中含有特定的新食品原料且國家公告中對其食用量和不適宜人群有要求,則必須在標簽上明確標示。例如,含有“阿拉伯木聚糖”的食品應注明其每日推薦攝入量和嬰幼兒、孕婦等人群的不適宜性。
新食品原料必須無毒、無害,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或慢性危害,同時符合營養需求。企業需提供安全性評估材料,如成分分析報告、衛生學檢驗報告和毒理學評價報告,以證明其安全性。
企業在進口新食品原料或含有新食品原料的食品時,需特別注意標簽標示的準確性、食用量及不適宜人群的要求。確保產品入境前完成合格的中文標簽有助于提高通關效率。此外,對于尚無國家標準的食品,需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行政許可。
隨著新食品原料成為食品行業的新風潮,進口企業需要確保其產品符合一系列復雜的合規要求。本文幫助您理清了新食品原料的定義、標簽標示、安全性要求以及企業進口時的注意事項。希望通過這份指南,您的業務可以更加順利地應對進口合規挑戰,讓每一批貨物都能安全快速地進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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