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了《關于可能扭曲歐盟市場的非歐盟成員國政府補貼的規定》的配套實施細則。該規定旨在制定對非歐盟成員國提供的政府補貼的企業事前申報制度和歐委會依職權主動調查制度。在滿足相應申報標準的情況下,企業必須對相關并購交易和公共采購項目進行事先申報。對于不滿足申報標準的并購交易或公共采購項目,歐委會有權主動發起調查。
《實施細則》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
1、對申報提交的要求以及申報正式立案受理的時間。
2、歐委會的調查權力。
3、限制性承諾的提交以及透明度和報告義務的范圍。
4、相關經營者在調查程序中的程序性權利,包括對歐委會的相關決定提交書面意見、獲取相關文件資料的權利等。
5、歐委會對調查過程中獲取的保密信息的使用及處置。
6、時間期限的計算以及文件的傳輸及簽署方式。
此外,《實施細則》還特別指出了其審查重點,主要針對被認定為最可能具有扭曲效果的財政資助,并對申報中的信息報告范圍進行了顯著縮減。
《實施細則》的公布意味著企業需要根據新規進行申報和操作,特別是涉及并購交易和公共采購的企業。這需要企業對自身的經營情況和外部環境進行全面評估,以應對可能的審查和調查。在觸發申報義務的情況下,企業需要提早準備申報工作,確保所有操作符合歐盟的新規定。同時,企業也需要關注歐委會在調查過程中可能涉及的保密信息,保證自身的商業秘密和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實施細則》為企業提供了更具體的申報指南,幫助企業了解歐盟對外國政府補貼的規定和處理流程。對此,企業應提前準備,適應新的規則,以在歐盟市場中取得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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